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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细则
作者: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5-06-16    浏览次数:

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25] 4),补充制定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总分(D)包括德育综合表现(D1)、导师评价(D2)、课程成绩(D3)、学位论文考核成绩(D4)、创新成果(D5)、学科竞赛成绩(D6)。

一、德育综合表现D1

德育综合表现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成立的各班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行为举止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评价。若德育综合表现成绩为0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德育综合表现成绩满分为5分。

1政治理论学习。评价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情况。由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分认定,全勤参与并表现优秀者计0.5分,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计0分。

2活动参与加分:依据同学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包含报告、讲座、分享会等活动)出席签到情况加分,活动每次加0.1分,加分上限为0.5

3研究生承担社团工作和实践活动等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加分上限为2,由校研工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及赋分。

承担社团工作(至少干满一学期方可加分,完成一学期社会工作的加分值为一学年分值的50%),加分标准如下:

加分项

分值

参与校/院研究生会工作

02/学年

参与班级组织及服务性工作

参与学院党建工作


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1) 研究生在班级担任班干部职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

等级

班长

团支书

其他班委

分数

1.5

1.5

1

(2) 研究生在学生党支部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

等级

副书记

其他支部委员

分数

1.5

1

(3) 研究生在研究生会担任社团工作等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加分:

等级

主席团

各部门部长

研会干事

分数

1.5

1

0.5

注意:

1) 若在本职职位外,另有兼职职位,在此基础上加0.5分。

举例:若既担任班长又担任支部委员则加分为1.5+0.5=2分。

2) 研究生会干事加分按照工作情况酌情给定。

3) 评分标准以学生干部的实际贡献为依据,对班级和学院工作推动效果不显著者不予加分。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按照下表标准计分,加分上限为0.5

等级

获国家表彰

获省级表彰

获地市级表彰

获校级表彰

积极参加者

分数

0.5

0.4

0.3

0.2

0.1

5参加各项文体及知识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名次,按照下表标准计分,加分上限为0.5

等级

国家

省级

地市级

校级

院级

一等

0.5

0.4

0.3

0.2

0.05

二等

0.45

0.35

0.25

0.15

三等

0.4

0.3

0.2

0.1

注:特等奖的分值 = 一等奖的分值*1.5,优秀奖的分值 = 三等奖的分值*0.5。

6特殊加分,对为国家、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带来较大社会影响的学生,如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视具体情况给予01分的加分。

、导师评价D2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态度、课题进展情况、个人品德、参加实验室工作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客观评价,导师评价成绩满分为5

若导师评价为0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课程成绩D3

课程成绩为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修学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式中:



——参加测评的每门课程的成绩;



——相应课程的学分数;

n——参加测评的课程总门数。

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成绩换算标准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

课程成绩满分为40分。参评学年内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学位外语首学年(首学年指学制内第一学年,下同)内通过可以参评。首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要求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D3/0.4)应在80分以上。

、学位论文考核成绩D4

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工作由学院遵照培养方案开展。参加并通过考核者获得40分,成绩计入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分之中;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者取消评选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年开题不作要求,成绩直接计入总分。

五、科研成果(D5

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著作、学术论文、转化或应用的专利和获得的科学技术成果奖等,并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成果。首学年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成绩满分为5分,超过5分,按5分等比例缩减,其他学年学业奖学金创新成果成绩满分为45分,超过45分,按45分等比例缩减。

科研成果认定要求如下:

1所有科研成果必须长春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学术论文原则上应见刊发表(末学年有录用通知即可(末学年指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登记必须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4著作、标准等成果参考专利和论文署名规则执行;

5科研获奖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等。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 学术论文

论文基础分

论文分类

分值

进入中科院分区的期刊论文

10

EI检索期刊论文

5

国际会议论文

3

其它期刊论文

2

国内会议论文

1

论文加分项

论文类别

分值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一区论文

35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二区论文

15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论文

5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英文领军期刊类入选期刊可等效中科院一区论文,英文梯队期刊类中文领军期刊类入选期刊可等效中科院二区论文,本学科认定的相关高水平中国期刊可等效进入中科院三区论文且仅可等效1篇。

中科院分区以最新升级版大类分区为准。


(2) 专利、软件著作权

类别

分值

授权发明专利

7

单个授权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金额达到5万以上

15

单个授权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金额达到10万以上

30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限3项以内)

2

软件著作权(限3项以内)

2

(3) 学术著作

出版社分类

分值

科学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

20

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兵器工业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15

双一流高校出版社

10

(4) 制定标准

标准分类

分值

国际标准

40

国家标准

30

行业标准

20

(5) 科技奖励

科技奖励等级及排名要求

分值

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主要获奖人

40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主要获奖人(前7名)

20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主要获奖人(前5名)

10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主要获奖人(前3名)

5

注: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学会科技


六、学科竞赛成绩(D6

学科竞赛指经过学校或学院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类竞赛以及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科技类竞赛。参加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等省级以上经过学校认定的重大赛事以及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者,竞赛类别及获奖凭证以研究生管理部门认定为准。竞赛加分方法如下:

序号

赛事级别

一等奖/金奖

二等奖/银奖

三等奖/铜奖

1

国家级

5

4

3

2

省级

3

2

1

3

校级

1

0.5

0.2

学科竞赛取前五名,学科创新竞赛类项目前五名赋分权重均为1,其它类项目(单科技能竞赛等)按照第一名权重1,第二名权重0.8,第三名权重0.6,第四名权重0.4,第五名权重0.2计算。如省级、国家级赛事存在特等奖的,特等奖的分值= 一等奖的分值*1.5;同一项赛事同时获得多项级别的奖项,以最高等级获奖为准,分值不累加。学科竞赛成绩满分为5分,超过5分,按5分等比例缩减。

七、测评结果及其应用

1、首学年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D=D1+D2+D3+D4+D5+D6

2、其他学年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D=D1+D2+D4+D5+D6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成果均应为在籍期间取得。各学年参评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上一年度91日至本年度831日,首学年起始时间以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末学年截止时间为430日。

4、评分相同时,按所取得最高科研成果(D5)的高低进行排名。

5、评分相同时且最高成果一致时,由物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对于本细则未规定期刊、国际、国内获奖等由物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长理工研字[2025]4)执行。

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2025 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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