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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召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例学习会
作者: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23日,物理学院在东校区二教911会议室召开了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例学习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通知,并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分细则,以确保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能够充分理解并遵守党的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参会人员为物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于长明、赵大力、赵洪川、隋竞函、齐迹、辛慧月、李文静、李昊泽、王睿。会议由于长明主持。

在会议中,于长明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他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确保党的纪律严明有效的关键措施。随后,他引导大家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分细则。这些细则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良好形象。

在学习过程中,各位支部书记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他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剖析了违反党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表达了对党的纪律的敬畏和遵守的决心。同时,他们还就如何更好地在学生中开展党纪教育、引导学生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探讨。

此外,会议还引用了一些具体的案例和统计数据来增强说服力。例如,会议中提到了近年来高校党组织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及这些案例对学生党员和学院党建工作的警示作用。这些案例和数据不仅使与会者对党的纪律有了更直观、更深刻地认识,也激发了他们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水平的决心和动力。

会议最后,于长明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各位支部书记要以此次学习会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他还要求各位支部书记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引导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为学院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这次学习会,物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们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他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会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为学院的党建工作和学生党员的成长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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